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,由体育教学部团委预审,拟确定以下同志为2025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,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李泽童,男,汉族,2003年5月生,石家庄元氏县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5月27日向423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6月2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2月9日批准。由刘凯浩和李厚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2月1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金赫曈,男,汉族,2005年1月生,河北省廊坊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1月5日向423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2月6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2月9日批准。由刘凯浩和李厚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2月1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李清,男,汉族,2004年8月生,河北省唐山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1月5日向423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2月6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9月2日批准。由刘凯浩和李厚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2月1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焦伟文,男,汉族,2005年8月生,山东省淄博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5月27日向423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6月2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9月2日批准。由刘凯浩和李厚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2月1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尹朝辉,男,汉族,2006年4月生,江苏省淮安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7日向424119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1月7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20日批准。由林晋杰和杨涵卓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赵文博,男,汉族,2005年10月生,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1日向424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1月1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15日批准。由高家豪和耿士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陈芳兵,女,汉族,2006年1月生,河北省廊坊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5日向424119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5年11月7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21日批准。由林晋杰和杨涵卓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刘浩然,男,汉族,2005年4月生,河北省秦皇岛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6日向424119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1月7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20日批准。由林晋杰和杨涵卓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张悦冉,女,汉族,2005年11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7日向424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1月7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21日批准。由高家豪和耿士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范乙鸣,男,蒙古族,2005年10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6日向424119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4年11月7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体育教学部团委于2024年11月20日批准。由高家豪和耿士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4年11月1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体育教学部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5年4月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公示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(公示期为7天)。公示期间,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体育教学部团委或校团委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便于调查核实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电话:13582196733、0311-87208167(校团委电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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